《重慶市中醫藥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29日首次提請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
草案說明指出,為總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在重慶的實踐經驗,把該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提高到新的水平,有必要制定《重慶市中醫藥條例》。經重慶市委同意,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重慶市政府將制定《重慶市中醫藥條例》納入了2021年立法計劃。
按照立法計劃安排,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完成了起草工作,于2021年4月提請重慶市政府審查。據介紹,草案共7章61條,主要內容包括:中醫藥服務與規范、中醫藥保護與發展、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中醫藥支持與保障等。
草案明確了中醫藥服務體系及中醫藥服務的功能定位;鼓勵發展中醫治未病、中醫特色康復和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明確將中醫藥服務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應急防控體系;強調中醫醫療機構的準入管理及基本義務;規范中醫醫師、中醫確有專長人員執業資格及要求。
草案顯示,支持道地中藥材種植養殖,加強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研究;建立健全中藥監管體系,強化中藥質量管理;強調中藥炮制的保護及傳承;對中藥制劑監管、制劑調劑使用作出規定;推動中醫藥與養生保健、養老、旅游、文化等產業融合發展。
在傳承與創新方面,草案鼓勵中醫藥學術、傳統知識和技術傳承,加強對傳統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要求完善中醫藥教育體系,加強師承教育;鼓勵中西醫融合、人才下沉,加強對基層中醫藥人員的培訓;加大科研力度及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加大中醫藥宣傳教育、拓展對外交流力度。
此外,草案對中醫藥投入進行規定;對完善中醫藥價格及醫保政策作出規定;明晰了中醫藥相關評審、鑒定活動的專業規范;強調了中醫藥標準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