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關互聯網藥品經營相關的文件,包括2014年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關于《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及2018年2月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前者提到,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銷售處方藥應當建立執業藥師在線藥事服務制度,由執業藥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指導合理用藥;同時,還對申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提出了九點必備條件。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趙鵬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提出建議。他說,法律設立的管制手段應聚焦于問題的實質,對各類商業模式、商業組織形態保持中立,只要能滿足法律所規定的實質性目標,避免過多干預。以網售處方藥而言,關鍵在于從業者能否保證處方藥的銷售是基于真實處方,配送、倉儲、個人數據保護、網絡安全等能否達到相應標準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