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D廠商注意,繼新版《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發布之后,國家藥監總局再發通告,對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分類也進行了調整。
今年9月初,藥監總局公開發布新版《醫療器械分類目錄》,該目錄將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不過,該目錄中是不包括《6840體外診斷試劑分類子目錄(2013版)》內容和組合包類產品的。
12月29日,國家藥監總局發布2017年第226號通告,對過敏原類、流式細胞儀配套用、免疫組化和原位雜交類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屬性和類別,進行了重新界定。
新的體外診斷試劑產品屬性界定和分類原則如下:
一、與變態反應(過敏原)相關的體外診斷試劑,包括總IgE檢測試劑、特異性IgE抗體檢測試劑,將作為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二、流式細胞儀配套用體外診斷試劑:
1、作為第三類體外診斷試劑管理的產品,將包括:指導臨床用藥的抗體試劑;淋巴細胞亞群分析試劑盒;具有明確診斷價值的抗體試劑。
2、作為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管理的產品,包括:流式細胞分析用通用計數試劑(計數管、計數微球)、試驗條件設定試劑(熒光補償微球)等。
3、作為第一類體外診斷試劑管理的產品,包括:具有輔助診斷價值的抗體試劑;流式細胞儀樣本處理試劑(溶血素、緩沖液、固定液、破膜劑、鞘液等);同型對照抗體試劑及其組合。
三、免疫組化和原位雜交類體外診斷試劑:
1、作為第三類體外診斷試劑管理的產品,包括:指導臨床用藥的特異性抗體或探針試劑;具有明確診斷價值的抗體或探針試劑。
2、作為第一類體外診斷試劑管理的產品,包括:具有輔助診斷價值的抗體或探針試劑;染色液;免疫組化和原位雜交實驗用樣本處理試劑、反應體系通用試劑。
四、暫不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產品,包括:
1、無臨床預期用途的抗體、探針等試劑;
2、儀器清洗、維護、保養、調試試劑(激光、電壓等校準微球)等。
依據通告,新的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管理類別將自2018年3月1日起實施。